甘肃2000名毕业生赴基层企业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

09.07.2014  09:34

7月8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4年引导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此次招聘范围是甘肃生源、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通告》指出,今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自愿报名与用人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引导2000名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州和县市区所属企业服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州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

服务期满后,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企业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服务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按照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用人企业双向对接的方式,由市州或县区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优先推荐和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下达的指标)时,可结合参加今年各类基层项目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择优推荐。服务人员确定后,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并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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