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甘政纪[2011]36号)和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14年选拔8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48号)要求,基层学校教师岗位招录工作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环节。为了确保全省面试工作顺利开展,面试过程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本次面试对象限于参加甘肃省2014年选拔8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中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包括代课人员和参加中职教师岗位考试的人员。
二、面试人员确定
由市(州)人社局按项目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送到市(州)教育局。
三、面试组织
(一)各市(州)为面试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面试工作实施各环节。原则上,面试工作应集中在市(州)进行。各市(州)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市(州)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教育、人社、监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州)教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各项工作。
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小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4-6名,一般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中小学骨干教师,考官的专业构成、年龄、性别等须合理搭配。
(二)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的通知》(甘教厅[2013]73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遴选考官、试题命制、考点设置、面试组织、成绩公布、考务纪律等。
(三)面试结束后,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地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反馈市(州)人社局,由市(州)人社局按照甘人社通[2014]148号文件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面试工作是选拔教师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市(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为了确保基层教师招录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进度,有关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两项考试的面试工作统筹安排、同步进行。两项考试的面试工作务必于8月11日前完成。
(三)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省教育厅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对14个市(州)的面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请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地面试时间、地点于7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
2014年7月18日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