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毒资,女子麻醉抢劫勒死男友 吸毒女被判无期
原标题:为筹毒资,女子麻醉抢劫勒死男友 吸毒女被判无期,同案男子获刑10年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女子李小红在毒友的教唆下,投放安定片麻醉自己同居男友实施抢劫,并在绳绑、颈勒等手段下致男友死亡。11月2日,记者获悉,省高院终审维持了兰州中院的一审判决: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李小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同案犯周明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5000元。2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4721.5元,承担连带责任。
案发:为筹毒资给男友投放安定药
李小红、周明均生于1968年,兰州人。2013年8月22日下午,李小红在兰州市城关区自强沟的周明家中吸食毒品时,称自己同居男友桑田的银行卡里有几万元购房款,周明听后教唆李小红设法将该银行卡偷来。当日,李小红回到七里河区华林路的租住房屋,给桑田的饭内投放数片安定片,计划将其迷晕后进行盗窃。然而桑田在食用后无明显反应,李小红未得逞。
次日上午,李小红再次来到周明家吸食毒品,李小红将投放安定片一事告诉周明,周明听后暗示她应该加大药量。当日下午,李小红再次将安定片投进桑田的饭中,并将之前剩下的含有安定片的饭一并让桑田吃下。之后,桑田回到卧室熟睡,李小红趁机拿出绳子,捆绑住桑田的手脚,并用绳索勒住桑田颈部,桑田在挣扎中滚落至床下。李小红拿着桑田装有200元现金和多张银行卡的钱包以及一块价值1040元的手表来到周明家,给周200元用于购买毒品。
8月24日凌晨,李小红、周明拿着桑田的银行卡,分别在城关区中山路两家银行的提款机取钱时未得逞。于是,李小红返回桑田所在房屋,将捆绑桑田手脚的绳索解开,将人拖至客厅沙发上,擦拭桑田耳廓内的血迹时,发现他手脚已经冰凉。李小红打电话向周明求助,周明让其拨打120,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后告知李小红已经死亡。李小红拨打110报警,称家中有人上吊自杀。经法医检验,桑田系颈部受勒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随之,李小红、周明相继被警方抓获。另查明,周明曾因贩卖毒品获刑。
判决:女友抢劫致人死亡获无期
庭审中,李小红供述,其与桑田、周明均为吸毒人员,自2012年起与桑田同居。因桑田分毒品很小气,自己没钱买毒品,就想着把他卖房的钱弄到手用于购买毒品吸食。2015年4月7日兰州中院一审认为,李小红、周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麻醉的手段强行占有他人财物,行为构成抢劫罪,2人抢劫致人死亡,依法应予以严惩。李小红向桑田饭中投放药品,绳绑、颈勒桑田,劫取财物致其死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周明为达到劫取桑田财物的目的,暗示李小红加大药物投放剂量,在抢劫犯罪中周明属于抢劫共犯,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李小红与被害人系同居关系,犯罪对象特定,其捆绑并绳勒被害人颈部,主观上对被害人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在犯罪后虽拨打急救、报警电话,但在侦查阶段曾谎称被害人自缢身亡,企图隐瞒其抢劫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随后直至法庭审理中均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宣判后,周明提出上诉。
省高院二审认定,李小红、周明共同抢劫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