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年吃50次霸王餐无事 每次都称钱包被偷

29.02.2016  12:03

  要么说钱包被偷,要么说忘记带钱……中年男子博同情,吃饭不给钱,从秭归到当阳再到宜昌,4年来竟然吃了50多次霸王餐。2月24日下午,这名“老赖”被城区云集派出所民警识破。面对这种无赖行为,不耻的同时也发人深省,“老赖”行为涉嫌违法吗?商家面对这样的“老赖”如何维权?那么此类“老赖”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钱包被盗?

   豪气食客拒付饭钱

  和风暖阳,绿意繁花,春日的宜昌格外怡人,不少人趁着午后晒晒太阳散散步,云集路一家餐馆里,老板波哥(化名)心情很好,好天气为他带来好生意,店里座无虚席,他一路跑前跑后,心里盘算着当天的收益,只是,他没有留意坐在角落里的一名男子,他不知道这名豪气的客人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麻烦。

  接近下午3点,餐馆里只剩下两桌客人,角落里的那名单独用餐的男子甚至已经犯困,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人是当天来得最早的客人,从上午11点开始一直吃了近4个小时,一个人吃了两荤一素,三小瓶白酒,面对服务员提醒结账,男子只是懒懒地翻了个身,说“不慌”。

  马上要开始准备晚上的菜品,波哥只好上去再次要求结账,男子见老板亲自要账,只好起身,摸了摸荷包,突然一脸惊诧,说自己的钱包被偷了,而他进餐馆时应该还在的,没了钱包自己自然付不了账,但这被扒窃,老板也应该有责任。

  双方因此吵了起来,争执不下,波哥报了警。

  云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波哥、食客各执一词,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向二人了解情况。

  随后,民警告诉食客,吃了饭必须付钱,至于被盗的事,警方会另行调查。眼看民警要调取餐馆监控,中年男子画风突变,主动承认错误,百般乞求希望店家谅解,看到损失不大,波哥谅解了该男子。

   食客竟是“老赖

   4年吃50次“霸王餐

  随后,这名男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教育处理时,民警却有了意外发现,这不是一个偶然,这名男子竟是一名饭局“老赖”。

  原来,该男子阿奎(化名),50岁,高中学历,曾经也是一名本分的庄稼汉子,后来因家庭原因,阿奎开始酗酒并一发不可收拾,整日喝得醉醺醺的,起初家人还劝劝他,但时间久了,家人也不管他了,阿奎经常醉倒路边,被好心人和民警送回。

  因为酗酒,阿奎找不到工作,2011年9月,实在没钱吃饭,他硬着头皮进了一家餐馆,吃了菜,喝了酒,直到老板催要饭钱时,阿奎撒谎说没带钱包,苦苦哀求,获得了餐馆老板的谅解,免了他的饭钱。阿奎自此尝到甜头,如法炮制,以博取餐馆老板同情,吃饭喝酒不给钱,成了地地道道的餐馆“老赖”。

  4年下来,因吃饭不给钱,阿奎被餐馆老板电话报警50多次,公安机关也多次对其教育批评,但阿奎吃“霸王餐”吃成了习惯,从老家秭归、当阳一路“”到了宜昌城区,无法自拔。

  随后,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了阿奎,阿奎表示一定不再犯,见其认错态度良好,加之店家也原谅了他,民警让其回家。不料4小时后,该所接到报警,阿奎再次饮酒醉倒在果园二路某餐馆门前。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将其送回其出租屋,交由邻居帮忙照顾。

   各方声音

   老赖”无诚信须严惩

  作为踏踏实实的生意人,波哥遭遇这样的“赖皮”,很是无奈,然而这样的事件也并不是个例,在我们身边时常会上演。对这种行为你怎么看,作为商家要是摊上这样的事你又会怎么做?记者随机走访市民。

  网友“猫小姐”:最恨这种赖皮,懒我可以理解,但用这种方式混生活就忍不了!其实混顿饭吃并不难,买棵青菜下几根面条就是一顿,干吗要去耍赖,而且这位还赖了50多次!还撒谎说钱包被偷,厚脸皮、高演技不当演员亏了!

  小学老师刘小姐:很反感“老赖”,原因不仅是他讨厌,还因为他影响了人与人间正常的信任度。我真的有一次出门吃饭没带钱,当时很尴尬,因为只点了一个菜,老板又看我不像骗子,所以免了单,但是我还是留在餐馆等朋友送钱来结了账。老板的宽容让我感动,我也守住了自己的诚信,但“老赖”却会打破这种平衡,让人与人之间信任度降低。

  网友“朱砂痣烙心口”:我也是开餐馆的,特别理解波哥的无奈,哪家餐馆碰到这样的事,都是倒霉。开门做生意碰到赖皮,打也打不得,又判不了刑,无法解气呀!

  手机尾号8236:同为老板,如果是我碰到这样的事,似乎也只有报警了。为了避免这样的事,看来有必要改变一下结账规则。现在不少餐馆点单后先结账再上菜的方式值得借鉴。

   律师说法

   老赖”违法可刑事追责

  吃饭不付款,俗称吃“霸王餐”,不仅颜面尽失,诚信全无,更可能涉嫌违法,那么从法律的范畴,这种行为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商家又该如何维权?

  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杨傲律师认为,逃单及“老赖”行为无疑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也是一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违法行为,带有欺诈性质,逃单成功者不仅触犯了《合同法》,也侵害了商家的合法债权,“老赖”的行为,更严重的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最严重的可能涉及《刑法》的处罚。

  “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你吃了商家的饭菜,接受了商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价钱,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触犯了《合同法》。”杨傲告诉记者,遇见这种情况,饭店可以报案,那么逃单者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数额不大的,可予治安处罚,数额较大,结算额超过2000元的,可以进行刑事追诉。”商家面对类似行为,及时搜集和固定证据并报警,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