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要花到刀刃上
【本报讯】最近在榆中县高崖镇新窑坡村,家家户户都忙着做一件事,那便是尽快修建标准化的羊圈,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建,村子里已建成176座,还有18座也将于近两日内完工。村民们一边建羊圈,一边等待着第一批基础母羊的到来。这项投入97万元扶贫资金的扶贫项目,计划为新窑坡村发展舍饲养羊194户,每户投放基础母羊5头,目前由镇政府组成的采购小组正在积极询价。整个项目从确立到实施,从申请扶贫资金到资金下拨每个环节都在镇政府公告栏里以及网站上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集中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清查整改,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扶贫资金发挥大作用
今秋对于榆中县高崖镇新窑坡村的村民们来说,可谓好事连连。在田间,双垄沟播技术种植的大片玉米已经成熟;在村里,新修的村道平整干净;在屋后,一座座新建的羊舍马上迎来第一批母羊……整村脱贫让原本贫困的村子,几十年来第一次“容光焕发”。
“改变旧貌的这些项目资金大多来自扶贫资金,每一项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申请、资金运作、项目进展都有公示。”村民袁光谦告诉记者,舍饲养羊是由每户村民自筹资金建设羊圈,而由镇政府采购羊只,再投放项目户。“村里几乎家家都是项目户,每户5只母羊,村支书、村长都参与采购羊只,对买羊的品种、渠道特别注重,还经常到村民们家里来征求意见。整个项目实施的过程很公开、也很贴实际。”袁光谦原本就有养殖的技术,在村干部的鼓励下,他建了一座近60平方米的羊舍,可容纳羊只40多头。他希望自己的羊从第一次的5只,逐步扩大到几十只,最后再拥有一座百只羊的养殖场,让家里的经济收入不断上升。
在新窑坡村,刚刚建好的一条5公里的砖化村内巷道也是村民们津津乐道的,这条投入31.2万元扶贫资金修建的道路,公开在网上招标,最终确立了一家建筑公司。历时一个多月,道路提前竣工。而在村委会,记者看到的2014年新窑坡村脱贫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上,多项重点工程的运作模式都是采用公开招标,资金的用途、项目进展也一目了然。
新窑坡村作为我市整村脱贫村之一,其扶贫资金运作模式也是各脱贫村资金运作的一个缩影。据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扶贫资金运行过程中,我市部分村根据村级事物内容和工作流程,制定完善了“四民主三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成立了村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事实内容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设计预算,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负责承建;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设计预算,发布议标公告,经议标由中标单位负责承建;1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专业人员编制设计预算,乡、镇一级政府组织实施。“这些,都有效地保证了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花到刀刃上,切实满足农民的发展需求。”确保“专款专用”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l3年底,我市贫困人口为16.79万人,脱贫任务十分艰巨,与此同时,2013年,全市各级联扶单位落实各类帮扶资金10.9亿元,组织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种养业、村级阵地建设、社会事业等5大类537个项目。2014年上半年,各联扶单位又投入各类资金5.73亿元,实施各类项目286项,为群众兴办实事1271件。越来越多的资金、项目为我市扶贫攻坚带来了有力支持,同时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也显得尤为重要。
2014年3月至5月,市审计局根据审计厅的工作安排对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七里河区2012年至2013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11个部门18乡镇的69个项目,占总项目489个的14.11%;审计项目资金12548.45万元,占扶贫资金总额22760.12万元的55.14%。审计发现个别县区存在扶贫资金滞留、套取扶贫资金、擅自调项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要求,要以各县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做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而对于如何用好扶贫资金,很多基层乡镇显然更有实际操作经验。“努力把挤占挪用的钱归位,把跑冒滴漏的钱堵住,把管理不规范的钱规范,把套取骗取的钱彻查,确保扶贫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提高扶贫开发效益。”高崖镇镇长杜永红介绍,而在规范利用扶贫资金过程中,多接受群众代表监督、把每一项流程都进行公示,是他们具体的做法。因此,在群众和制度的监督之下使用扶贫资金,也是《兰州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及重点整改任务推进方案》的具体要求。
《方案》要求,各县区和乡镇要按照“是否按照项目申报程序申报”、“是否公开扶贫资金项目”、“是否实行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是否严把项目建设验收和资金报账关”、“是否接受公众监督”等五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我们设立了扶贫项目监督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扶贫项目资金方面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实事求是地作出了解释或处理。这样,就能促进扶贫专项资金安全使用、规范运作、有效运转,推进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杜永红说。
为规范使用扶贫资金建立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整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脱贫致富,市扶贫办还根据《兰州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及重点整改任务推进方案》,围绕重点工作,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上,进行了清查整改。
在全面开展工作中,市扶贫办针对县级配套资金未落实、支付票据不合规和未实行县级报账制度的,采取通报批评、罚款等措施解决好资金支付不合规的问题,并严格落实县级报账制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报账程序。同时,结合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实际情况,设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用账户,市财政在收到预算指标后将资金在规定工作日内下达各县区,各县区也都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资金划拨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有效杜绝了资金逐级下拨过程中被截留、挤占现象。
其中,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了具体处理:1.两年以上滞留资金问题。分以下情况整改:属于质保金的,尽快完成项目审计,将质保金支付到施工单位。属于项目因客观因素无法实施的,县区扶贫领导小组在不改变扶贫资金性质、征求原项目建设乡村意见的前提下,调整项目计划,用于其他扶贫项目建设。属于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发改项目)的,尽快上报相关部门,按照项目建设实际要求,下达项目变更批复,加快项目建设速度。2.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责令将项目补助尽快发放到项目户手中。无法发放的,上交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重新安排项目。并对当事人进行追责。3.擅自调整项目计划的问题。受益的项目大户与当地贫困户签订合理的扶持协议,促使贫困户从项目大户的发展中得到长期收益,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
“这些,都是我们为加强扶贫资金规范使用上的保险和创建的长效机制。”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