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业腐败案高发 殡仪馆用秸秆造假尸体火化
清明临近,一些地区被曝殡葬收费高昂、暴利惊人,百姓抱怨“死不起”。记者采访发现,“死不起”的背后是近年来各地殡葬行业职务犯罪高发,且往往是窝案、串案。例如,在武汉市民政系统贪腐窝案中,武汉城区的三个殡仪馆中有两个涉案。武昌、汉口两个殡仪馆的多名负责人,均因殡葬用品采购等方面的贪腐落马。此外,还有一些殡仪馆的火化工、运尸工互相勾结,一旦被查也是“一锅端”。
自述:不收回扣成异类
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
记者采访了解到,遗体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利润空间很低,但“选择性服务”的操作空间较大,有些殡仪馆主要依靠售卖骨灰盒、灵堂出租等衍生服务或产品来获取利润。因此,一些殡仪馆甚至设置不许丧户家属自带骨灰盒等“霸王条款”,以此增加收入。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个成本价在200元到300元的普通骨灰盒,普通市场售价500元左右,但经过多方疏通进入殡仪馆后,售价能攀升至上千元,毛利率起码超过50%。而售价数千上万元的骨灰盒,利润率超过100%则很常见。
据透露,骨灰盒要想进入殡仪馆销售,销售货款能否及时结算,都得打通殡仪馆馆长这个核心环节。武汉市青山区殡仪馆原馆长李莉因多次收受骨灰盒等供应商贿赂,去年10月一审被判5年6个月。办案法官介绍,已查明有4家殡葬用品供应商为打通与殡仪馆的供货渠道,向李莉行贿总计13.5万元。李莉供述称,在采购骨灰盒等方面收回扣是整个行业的风气,“不收会成为异类”。
江苏丰县殡仪馆原馆长高领任职期间,一方面以每个骨灰盒收15元提成的标准,安排殡仪馆销售人员推销相应供应商的骨灰盒;另一方面在骨灰盒货款结算中给予便利,收受结算好处费。他在担任殡仪馆馆长的10多年里,先后收受供应商财物22万元,最终被判刑12年。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原处长戴建国日前在武汉市中院受审,戴建国是武汉市纪检系统去年查处的民政系统25人受贿窝案中的一个。据检察机关介绍,这起窝案包括武汉市民政局前任局长刘志海、原副局长刘友华,武昌殡仪馆、汉口殡仪馆的主要负责人,多数存在利用殡葬用品采购、设备建设收受贿赂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