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残联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24.08.2015  16:26

根据《和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和政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从8月份开始安排职工年休假,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将“县残联职工带薪年休假安排表”报县人社局备案。

年休假实行工作优先原则。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为前提,各股室在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时,应避免集中休假。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休假,班子成员也要错开休假,以避免全单位工作受到影响。领导班子成员正式休假时要提前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安排好所分管股室的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在正式休假时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要安排好各股室的相关工作。特别要求所有休假人员,如遇上突发事件或急办业务,必须终止休假,立即返回工作岗位,未休满假期再择时安排。工作人员须文明休假。为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休假、健康休假和文明休假,单位要求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守安全底线,严禁醉驾酒驾,严禁参与赌博、宗教迷信等非法活动,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廉洁自律,不得报销或接受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休假费用。

通过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了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来源:和政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