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简介

14.10.2019  14:46

省残联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受省政府领导,具有政府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省残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省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劳动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承担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协助管理并指导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

(八)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1——882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