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残联“四强化四提升”建章立制转作风

30.01.2015  14:09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县残联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以强化作风建设为目标,以治庸问责为抓手,建立“四强化四提升”(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整改落实,提升群众威信;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工作力度;强化正风肃纪,提升作风转变)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抓教育,提升服务能力。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把学习教育抓在手上,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系列讲话精神的同时,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每一名党员干部,努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整改抓落实,提升群众威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 坚持领导带头,集中整治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民,提升群众满意率。

     三是强化制度抓建设,提升工作力度。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县残联干部勤政廉政为民十不准》、《残联干部行为规范》等,健全完善了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提升工作执行力。

      四是强化正风抓肃纪,提升作风转变。以“三严三实”的精神,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从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继续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做到学教活动后续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人员不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