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为肢体残疾群众发放 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21.10.2015  17:48

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09年全面启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国家实施燃油税改革后,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中央财政首次针对残疾人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政策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费给予适当补贴,2009年和2010年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辆、2011年以后补贴标准为每年260元/辆。此项民生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民生重要举措。为确保燃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我会组织各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省残联,建立数据库。2015年,经各乡(镇)、社区摸底排查,全县共有127名残疾人符合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条件,目前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补贴资金33020元。

来源:肃南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