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为肢体残疾群众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24.09.2015  17:03

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州残联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09年全面启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此项民生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实施燃油税改革后,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中央财政首次针对残疾人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政策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费给予适当补贴,2009年和2010年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辆、2011年以后补贴标准为每年260元/辆。为确保燃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我会组织各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省残联,建立数据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对象为本县户籍的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2015年,经各乡(镇)、社区摸底排查,全县共有544名残疾人符合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条件,目前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来源:临潭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