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将享受12年免费教育

11.01.2017  20:38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保障措施,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意见》提出,要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辍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市、县区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加强特教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支持特教机构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中重度、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儿童,帮助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同时,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依托民政部门和残联下设的康复机构、康复救助项目,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将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将手术救治向医疗救治拓展。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机构内孤残儿童服务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需要。要继续做好榆中、永登、皋兰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工作,对自愿进入福利机构的重度残疾儿童进行集中救助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