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残疾人教育 实现全社会共同进步

09.02.2017  23:44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享受免学费政策,包括学前、义务、中职、高中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

  目前,我国残疾人口达8500多万,其中贫困人口高达1500万。残疾人的教育及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残疾人脱贫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党和国家从多方面积极提高残疾人生活工作的保障标准,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就业增收,重点要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托底保障机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中央财政自1989年设立特殊教育专款以来,专项经费投入每年都在增加。只是,虽然国家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特殊教育体系也不断完善,但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很多惠及残疾人教育的举措,仍停留在随机性的救助和献爱心上,未能制度化、体系化,未能形面覆盖全体残疾人群体的扶助网络。

  我省此次出台的《规划》中,突出关注了残疾人学生的教育问题,每年500元的补贴,数额虽不大但是对每一个有残疾孩子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当然,除此之外,整个社会还要不断完善学龄前至高中教育阶段残疾人必需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配足配齐专业师资力量、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培养力度,让残疾人学有所成,学有专长,通过学习促进就业,最终实现人生价值。毕竟,保障残疾人公平教育的权利并不是一句空话,断臂少年为了写字要锻炼脚力,盲人学生为了读书要熟练盲文,瘫痪的孩子为了上学要日复一日推着轮椅拄着拐杖……期待全社会献出更多的爱心,彻底改善他们的生活面貌。

  笔者相信在《规划》引导下,我省的残疾学生教育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一定会迎来一个新的局面。也只有如此,全民族才会共同进步,最终真正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