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6.10.2015  16:59

10月20日上午,徽县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首先,由县残联副理事长靳军平主持全文学习了《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其次,各位职工结合本县实际,就如何开展征收工作谈了自己意见和想法。最后,副理事长靳军平就怎样学好新“办法”做了辅导,一是要掌握新的内容。规定安排1名重度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并将残疾军人首次纳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计算范围;强化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规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同时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代替原办法中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负担。二是要明确征收流程。的单一征收主体为地方税务部门;建立了财政、税务、残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征缴工作机制;细化了征缴周期、征缴办法、减免程序、催缴手段、欠缴处罚等,确保政策可操作。三是要知道使用范围。细化了对多种就业形式的扶持措施,新增加了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低收入就业残疾人补贴及农村各种形式生产劳动的扶持内容。四是提高了使用透明度。要求各地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正、透明。

来源:徽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