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专调办对残疾人专项调查入户登记工作开展联审

16.02.2015  13:22

2月7日至14日,省市专调办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抽查验收小组,分赴兰州、天水、定西、张掖、武威、平凉等6市,对县级审核完成的县市区,随机抽取3个乡镇(街道)的6个村(社区),针对残疾人调查表、社区调查表、残疾人调查表封面,以及疑似残疾人调查表的填写内容,逐户逐项进行质量抽查验收。

抽查小组以市州为单位,主要根据《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规定的方法措施,对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的所有调查表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查看调查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漏项、是否符合逻辑关系以及专项调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通过查看问卷、翻阅资料、询问调查员和广泛交流,对调查表填写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抽查小组与县市区专调办分管负责人和业务主办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反馈了整改意见,并就数据录入工作前的入户调查登记工作提了具体要求。 一要抓好乡级初审、县级复审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村级入户登记复查、乡级初审、县级复审,按照调查项逻辑关系严格进行检查。要落实和完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初审、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复审签字责任制度,确保质量控制。 二要抓好表册中个别指标的填写。 县市区要依据《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吃准表册中个别指标,准确登记填写。 三要认真做好逐级请示工作。 各地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逐级请示汇报,各级办公室应及时解答下级提出的问题,确保调查指标解释统一、规范。 四要严格数据录入时间。 要按照《甘肃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乡、县、市、省逐级质量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数据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