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7·15”故意杀人案侦破纪实

12.08.2015  11:04

    原标题:武山“7·15”故意杀人案侦破纪实

    ◇记者 金振华 通讯员 张晓彤 刘伟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7月15日,再寻常不过的一天,麦收时节已过,田野里连片的苞谷像一排排青纱帐,守望着庄稼人的希望。谁曾料到平静的万物生长表象下却潜伏着一场杀机。7月15日晚,武山县鸳鸯镇砚峰村杨店组的一名七旬老人被人杀死在自家的小卖部内,接到警情后,武山警方快速侦破,历时7天7夜,侦破了这起影响恶劣的命案。

     深夜案发 老人惨死小卖部

    2015年7月16日9时许,武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杨某报案称:7月15日21时许,其父杨某某被人杀死在自家的小卖部内。警情就是命令,武山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由政委赵徐董任组长,副局长令强、刑警大队大队长刘伟任副组长的专案组,抽调刑警大队、刑警科室及鸳鸯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但是,就在专案组到来前,无知、慌乱的家属已将现场血迹用厚厚的沙石覆盖,死者杨某某脖颈上的血迹也被擦拭干净,案发原始现场被清理得面目全非,唯有墙角、门板上的少量斑斑血迹无声地见证着这里刚逝去了一条生命。

     排兵布阵 彻查凶案谜团

    被破坏的案发现场并没有让专案组民警选择退缩,现场勘验、现场访问、现场搜索等工作随即有条不紊地展开。经检验,死者被锐器割断脖颈气管、颈动脉死亡,身上无其他致使伤和打斗伤痕。同时,现场访问的民警对砚峰村的87户300余人进行了全面调查走访,以期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刑事技术人员对案发中心现场连夜进行了复勘,经过反复做侦查实验,终于部分还原了现场痕迹,准确刻画出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行为特征,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专案组通过对调阅的视频资料深入分析研判,精确定格了发案时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体貌特征。结合走访排查信息和技术手段的定位支撑,犯罪嫌疑人18岁的张某和16岁的陈某浮出水面。

     成功抓捕 两名嫌犯归案

    7月22日,经过蹲守,民警在鸳鸯镇一私人旅馆内将租住在此的张某抓获,之后,民警又赶至鸳鸯镇某村将陈某在其家中顺利抓获,“7·15”故意杀人案初战告捷。

    经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作案事实和经过:张某和陈某平日不务正业纠集在一起,近来手头拮据,两人密谋在相对好得手的小卖部弄一笔小钱。案发前两人精心预谋,购买了作案刀具,并对鸳鸯水泥厂附近公路沿线的小卖部进行踩点。案发当晚,两人佯装购买东西,叫醒了已入睡且独自看店的杨某某,乘受害人没有防备持刀将其捅死,作案后因害怕顾不上劫取财物便迅速逃离现场。

     后续思考 案件发人深省

    案件的破获并没有让参战民警的心头轻松起来。该案的发生,有它的偶然性,但是,审视该案,还是发人深省……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现年16岁,从小其母亲离家出走后再无音信,他靠奶奶抚养长大,年少的陈某早早辍学,偶尔打打零工。犯罪嫌疑人张某也是初中辍学,不满父母的管教在外租房居住。陈某和张某两人游手好闲,整天在街道游荡,家人对他们放任不管,听之任之。同时,该起案件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在挑选作案目标时并不是一时兴起、随意而为,他们选择的下手目标很明确,即公路沿线的小卖部,店主是老年、独居的人群,这样的受害人群反抗能力弱,容易得手,作案后能轻松逃脱。因此,此类店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不给犯罪嫌疑人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