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水务局依法强制清理河障

26.03.2015  20:11

      本站讯    3月25日下午,武山县水务局水行政监察大队对渭河洛门段重点防洪区河道内未经许可、私自违法打井、违章修建影响防洪安全的永久性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今年,水务局水行政监察大队在河道进行巡查管护时发现,在渭河洛门段重点城镇防洪区内,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洛门新蔬菜市场施工方在渭河河道内私自违法打井、并修建了占地60平方米、高3.8米的永久性建筑物。汛期即将到来,如果不及时拆除清理,将造成河道洪水下泄不畅,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对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指出,要严厉打击侵占河道违法行为、依法清理河道障碍,坚决制止乱搭乱建、滥采、乱倒等违章违法行为。县水务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对全县重点河道重新摸底排查,进行清理整治。对渭河洛门段重点防洪区河道内未经许可、私自违法打井、修建永久性建筑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先后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劝阻,并于3月16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拆除的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不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限期清除河床内阻水障碍、拆除违章建筑。由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执行,水务局水行政监察大队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维护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供稿:周维平 王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