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4.12.2014  20:09

   中国甘肃网12月24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首席记者 王建庆 记者 张萍)12月23日,记者从武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近期,武威市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6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民勤县工商局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2年5月,民勤县工商局将收取的2012年至2013年房屋出租费、电费和取暖费共计119009.01元,未入账管理,由出纳个人保管,其中用于办公费、接待费、捐款等开支80596.2元,审计后上缴财政38412.81元。2013年12月24日,民勤县工商局以“职工福利费”名义,给87名职工发放现金69600元。武威市纪委给予民勤县工商局局长胡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发放的福利费全部予以清退。

  古浪县工商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1月22日,古浪县工商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以“职工福利费”名义,给77名职工发放现金28490元。武威市纪委给予古浪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姬兴武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的福利费全部予以清退。

  天祝县工商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2月9日,天祝县工商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以“职工福利费”名义,给64名职工发放现金25600元。武威市纪委给予天祝县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明德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的福利费全部予以清退。

  同时通报的问题还包括:古浪县十八里堡林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凉州区发改局副局长、区物价局局长唐致宗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古浪县古丰乡卫生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