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规范谈话函询践行“四种形态”
05.01.2017 21:0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016年,武威市纪委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早、准、严”开展谈话函询。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对21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武威市纪委坚持“早”字,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监管。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做到警示在前,防微杜渐。把握“准”字,制定出台市管干部谈话办法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谈话提醒机制,避免“泛泛而谈”。在确定谈话提醒时,划分为问题线索谈话和责任风险谈话两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谈话。贯彻“严”字,严格把握信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范围,细化谈话函询方式和程序,根据具体情况提前确定谈话主题,提出谈话对象名单,拟定谈话工作方案,经主管领导同志审签后,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话。(通讯员陈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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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2017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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