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树新风 ——武威市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纪实

03.11.2016  10:05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武威市持续深化工作部署、细化制度措施、实化责任落实、强化执纪监督,以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的好转。

示范引领 以上率下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市委常委会先后31次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及时就改进作风做出部署。

  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范调研活动。武威市领导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基层调研一般不用餐,确需用餐时,一律在单位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督查,明确要求基层单位不搞接待方案,不搞边界迎送,不预先安排路线,不开大范围汇报会。今年上半年,市级公务接待费在前几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又下降10.28%。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生态建设等内容,开展调研86次共88天。

  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全市性会议能合并套开的合并套开,能召开视频会议的不再集中开会,召开会议不悬挂横幅、标语、彩虹门,不摆放水果、花草、文件袋、笔记本等。持续减少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简报篇幅。今年上半年,全市会议费支出182.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82%;以市委、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简报43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3.6%。

  成风化人,凝心聚力。在市级领导的带动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去繁就简、勤俭节约、注重实效蔚然成风。基层干部普遍感到“风气更正了,压力减轻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了。”

执纪监督 重拳出击

  执纪必严,关键在说到做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武威市坚持市、县区纪委联动,整合部门纪检力量,持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保持了高压态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在重要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毕业季”等关键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加强事前防范。市纪委坚持一月一督查和交叉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限期调查处理,定期通报曝光。坚持从“小”抓起,对公务接待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回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轻微违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引以为戒。

  抓节点,驰而不息,勤通报,强化震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开展集中督查253次,严肃查处公款吃请、违规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起,处理18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46人。市纪委先后15次对84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形成了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

  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紧盯涉农资金管理、土地征收流转、低保评定、筹资筹劳、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抓住不放、深挖细查。今年5月,市委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巡察,组成5个巡察组,对4个县区1个乡镇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81个,已整改77个,整改率95.1%。对普遍性问题专门下发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共受理问题线索306件,查处95件,处理1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开展了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行动月”活动,采取巡察与审查联动、市级与县乡联动、纪委与纪检组联动的方式,组成25个巡察组对50个乡镇进行巡察,组织28个纪律审查组,即发现、即移交、即审查,形成了有力震慑。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4起、处理313人。

抓住常长 健全机制

  为了切实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武威市在“治标”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进一步在“治本”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刚性约束,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级层面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27项。及时制定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出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对开展调研、会议管理、新闻报道、公务接待等提出严格要求。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办法、市管干部谈话办法、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督促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制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认真履行从严管理干部职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突出整治“庸懒散虚”等不良风气,对八项规定内容进行延伸;制定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严格限定婚丧事宜宴请对象、宴请人数等,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律向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纪委进行报备,全市235名县级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了报告;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参与“升学宴”等提出“九条禁令”,提前预警,严防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制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严格标准,细化要求,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