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出台政府法制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制度
原标题:武威出台政府法制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制度
中国甘肃网12月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傅瑞川)日前,武威市监察局和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了《武威市政府法制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制度》,在全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监察机关建立起政府法制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该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属首创。
该制度共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法制部门和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要坚持依法依规、迅速处理、紧密联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二是政府法制部门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或在举报、控告、投诉中获得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属于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监察机关。三是政府法制部门在行政复议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涉嫌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应当提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四是政府法制部门向监察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时,填写《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议书》,并附有关案件材料。监察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议书》及有关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复查,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政府法制部门。五是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事项,可商请政府法制部门协同参与办案。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或结案后,发现行政行为不当,需要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应当移送政府法制部门依法处理。六是政府法制部门与监察机关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互相参加对方组织召开的案情通报会、现场工作会等有关会议。政府法制部门及时向监察机关通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政府法制层级监督中发现的普遍和突出问题。监察机关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通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有关情况。七是政府法制部门与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政府法制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确保各项任务协调配合,落到实处。八是各行政机关应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备案制度,对执法违法、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案件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和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