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一杀人犯伏法
24.04.2015 02:36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雒焕素)4月23日,记者自相关部门了解到,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故意杀人犯靳得鸿近日被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12年11月底,罪犯靳得鸿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小梅(化名)多次发生争吵后,小梅离家出走。靳得鸿向其岳母高某、连襟贾某等人打听小梅下落无果后,认为是其岳母家人故意隐瞒其妻下落,便预谋报复。同年12月12日中午,靳得鸿带一把尖刀来到古浪县其岳母高某家,再次向小梅的娘家人询问下落未果,便尾随其妻弟鲁某进入厨房,趁鲁某不备,持厨房内的铁器打击鲁某头部、颈部,致鲁某轻伤昏迷,后又持菜刀砍、砸岳母高某面部,致高某重伤昏迷。靳得鸿锁上院门离开现场。随后,为报复连襟贾某,靳得鸿骑摩托车来到古浪县某小学,将在此上学的贾某之子骗至该校男厕所内,持尖刀刺戳贾某之子颈部,致小孩因左、右侧颈动脉断裂、左侧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靳得鸿逃离现场。次日上午,靳得鸿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在投案途中被抓获。
该案经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靳得鸿死刑。一审宣判后,靳得鸿不服,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靳得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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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015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