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正式获批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30.08.2016  23:35

记者今天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支持甘肃省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复函》,确定我省成为全国第二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获批,对破解我省新能源发展弃风弃光限电困局、建立高比例和高效率新能源消纳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复函,我省在创建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中要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提高新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达到5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新能源发电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建立相应电力调度运行体系,解决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弃风弃光问题;提高外送电量中新能源发电的比重,确保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年输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决遏制新增煤电机组的建设,确保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25%以上。

为实现既定目标,我省将建设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发展新机制,实现新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完善有偿调峰补偿机制,探索甘肃新能源与西北区域内水电联合优化运行机制;有序推进酒泉风电基地建设规模及武威、金昌、张掖等地区风电建设,重点打造酒泉、嘉峪关等光伏发电基地,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和地热能开发利用;扩大终端环节清洁电力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等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创新,努力把新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甘肃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据了解,风光电装机均位居全国前列。力争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50万千瓦,光电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我省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基地、新能源生产基地、新能源科技进步基地和新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基地。

记者:孙亮

甘肃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