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宁致22死校车事故终审 原教育局长被判刑3年

02.07.2014  18:19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官方微博“中国之声”消息,甘肃省庆阳市中院日前终审裁定,2011年11月16日发生在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致22死的校车事故中,正宁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原局长雷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此前据每日甘肃网报道,2011年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满载(核载9人)64名幼儿的校车和大型自卸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其中20名幼童),17名幼童重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时任正宁县教体局局长的雷某,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彭某,榆林子学区主任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4年1月3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判处被告人彭某、徐某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提起抗诉,认为该案虽然适用法律正确,但是彭某等人的行为情节严重,不能免予刑事处罚。而被告人雷某、彭某、徐某均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