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正宁法院执结一批涉党政机关 办公用房清理案

05.09.2014  19:46

   中国甘肃网9月5日讯 (通讯员 王小娟 徐 涛)近日,正宁法院迅速审理执结一批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清理案件,受到当地政府、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0年1月,正宁县财政局将其临街办公用房分别出租给王某等八人作为经商之用,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期满后逐年续租。2014年1月合同到期后,财政局依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通知各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要求腾房。5月份财政局再次书面通知王某等腾退房屋,王某等以其所租房屋属国家所有,另行租房困难为由拒绝。财政局多次派人与租户协商,仅李某一人腾退了房屋,其余七人仍拒绝腾退,且态度坚决。

  多次协商未果,财政局遂于2014年6月12日将王某等七人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腾出租赁房屋,并承担合同期满后的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费。

  案件起诉后,正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当天予以立案并立即确定承办庭室及法官。办案法官多方调查,多次向王某等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让租户认真阅读中办发[2013]17号文件,并细致入微地给租户析法释理,经几番调解后,其中四租户同意立即腾退房屋并交纳房屋占有使用费,另外三租户虽表示愿意腾退,但要求财政局支付其高额的赔偿金,法庭多次调解无效。经审理后当庭依法判决,判处王某等三租户立即腾退房屋,并按原合同约定租金支付费用。

  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财政局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执行人员耐心劝解、释明法律,8月31日,王某等三租户腾出所租房屋,并交纳了合同期满后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费。

  至此,一系列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案件在2个月左右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