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制定出台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

28.08.2014  13:27

    为了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最近,正宁县制定出台了《正宁县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

        本办法主要包括护林员的选拨聘用、职责权利、工资、管理考核、奖惩措施等几方面内容。

      根据该办法规定,各乡镇分别按照“便于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组建农民护林队,其队长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队长由乡镇林业站站长兼任,队员从本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民中选聘。除队长和副队长外,护林员实行“乡聘乡用、县乡同管、一年一聘”的办法。以村为单位通过“两议一监督”提出护林员人选,经乡镇政府同意后报县林业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乡镇政府与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

        至目前,正宁县10个乡镇94个行政村每村选聘1名护林员,另外给三嘉、五顷原、西坡、山河4个乡镇各增加1名,全县共有农民护林员98名。(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