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宁刑警巨涛办案现场不幸殉职 年仅40岁
中国兰州网3月10日消息 3月6日下午1时40分,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巨涛,在宫河镇一农村枯井中打捞案件重要物证时,因缺氧窒息,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40岁。
3月6日下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马世忠得知消息后,立即指派省公安厅政治部、刑事技术鉴定处有关负责人赶赴庆阳进行慰问,并要求全力做好对牺牲民警的善后及家属抚慰工作。据悉,巨涛生于1975年12月16日,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工程师,三级警督警衔,生前任正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1998年7月,年仅23岁的巨涛从甘肃省警校毕业后,分配到正宁县公安局榆林子派出所工作,从派出所民警干起,先后从事过刑侦、治安及刑事技术等工作,一直到担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他17年如一日,认真地履行着打击犯罪、维护安定、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巨涛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评为全县优秀政法干警,2006年、2011年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在他的带领下,正宁县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一直位于庆阳市前列,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忠肝义胆铸警魂
身先士卒,瞬间铸就壮丽生命
2015年2月28日,正宁县宫河镇某村一12岁儿童中毒死亡,蹊跷的是其家属当晚匆匆将尸体掩埋,第二天却又提出死因不明,要求破案。正宁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分管刑侦工作的领导、刑警大队大队长及刑事技术室、宫河派出所负责人同步上案开展工作,经调查查明,该儿童系特丁硫磷中毒死亡。但要确定案件性质,仍需对物证展开进一步的调查。
巨涛身为刑警大队领导,又兼刑事技术室主任,迅速投入到侦破工作中。调查得知,该儿童死亡后,其家人将其衣物及药瓶扔进了一废弃院内的枯井之中。3月5日下午,正宁县公安局局长惠刚、政委许小平组织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决定3月6日对枯井内的物证进行打捞,以进一步查明死亡原因。
3月6日早,和往常一样,巨涛临走时对妻子摇摇手说:“拜拜”,眯眯笑着走出了家门。但谁也没有想到,他这一走,竟是永别,再也回不来了。他曾多少次对妻子说:“今天,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你把娃管好”。谁曾想,竟一语成谶。
9时30分,正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师正龙带领巨涛等16人来到案件现场,对枯井内的衣物、药瓶等物证实施打捞。
谁下去?井口坍塌,井深情况不明,地面上冰雪融化,一块踏脚的干地方都没有。
“我下去。”3名民警不约而同地说。
“都不要争了,我下去。井下物证需要拍照固定,我是技术室主任,有过多次下井提取痕迹物证的经验,而且我刚在老乡家里吃过饭,体力好。”巨涛明知井下危险重重,依然主动请缨,边说边脱掉泥渍溅湿的衣服,换工作服做下井准备。
10时40分,开始持续通风,40分钟后,打捞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