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召开2018年第3次委务会议

11.04.2018  01:03
 

2018年4月8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康军主持召开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度第3次委务会议,在家委领导,各处室、部门、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会议指出,设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对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放大效应,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投资绿色生态产业,促进甘肃经济绿色发展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甘肃省价格监测规定》(送审稿),会议指出,制定出台《规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价格监测工作,提高采报价工作质量和效益,夯实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印发实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8年部分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安排建议计划》、《2018年省重大项目前期费资金安排建议计划》、《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建议计划》、《2018年社会事业领域部分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建议计划》、《2018年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2018年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建议》、《2018年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及牧区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建议计划》、《关于2016——2017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情况》。会议要求,一是各处室、部门要时刻绷紧脱贫攻坚这根弦,进一步加强对接衔接,统筹进村入户的时间和频次,靠实“一户一策”的具体措施和三年办实事的具体计划,在安排委内项目资金时向深度贫困县倾斜,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二是相关处室要紧盯省政府主要领导赴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事项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汇报力度,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争取落实支持政策,力促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代赈办要按照五年搬迁任务三年全部下达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脱贫任务;充分尊重搬迁对象意愿和市州、县区意见,对意愿发生变化、尚未实施搬迁的同步搬迁人口,2020年前可不安排搬迁。四是新能源处要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建设场址、资金、接入条件和扶持的贫困户,确保按期完成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尽快安排下达我省“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剩余指标。五是相关处室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已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发挥投资效益。

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
原标题: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 本报北京4人民网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