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召开2014年第17次会议

05.12.2014  16:44

12月4日,校党委常委会2014年第17次会议在校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审定了《兰州城市学院章程》,讨论了校党代会报告等工作。校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兰州城市学院章程》。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兰州城市学院章程》,会后由校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上报省教育厅核准。会议强调,《章程》是指导和规范学校各项工作的“宪法”和“基本大法”,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环节。制定章程不仅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章程》报送省教育厅核准通过后,我们将以《章程》为龙头,制定、修改、完善学校配套的规章制度,使学校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会议讨论了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报告。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报告,会后由校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于下周通过校内办公网面向全校征求意见。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讨论,书面上报征求意见情况。同时,分别召开由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的教师代表座谈会、校长王汝锋主持的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座谈会、纪委书记王基主持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全面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讨论了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会后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于下周通过校内办公网面向全校征求意见,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讨论,书面上报征求意见情况。同时,分别召开由党委书记阎晓辉主持的教师代表座谈会、校长王汝锋主持的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座谈会、纪委书记王基主持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全面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关于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人选确定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指出,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和资格审查工作是确保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也是一个对广大党员进行具体生动的增强党性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教育的过程,一个树立榜样、弘扬正气的过程,一个加强教育、提高素质的过程。会议决定,同意王怀武等221名同志当选为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会议强调,党代表是学校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能联系群众、有威信、有贡献、有议事能力的党员。当选的党代表要进一步树立代表意识,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建言献策、桥梁纽带、民主监督和示范表率作用,为开好学校党代会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听取了党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办法、校第二次党代会常务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人选提名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指出,“两委”委员提名工作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方针,“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领导”的原则和“条件具备、结构合理、议事力强、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会议决定,同意党委组织部“两委委员”产生办法及“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

会议听取了保卫处关于校园智能门禁系统安装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指出,学校要始终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会议决定,同意对校本部、培黎校区、东校区安装校园智能门禁系统,具体经费以实际招标为准。会议强调,校园门禁系统安装要科学规划,设计美观实用,同时要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操作性强的管理细则和收费办法,并认真执行落实。

会议听取了体育学院关于组队备战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指出,大学的体育工作也是大学文化的一个方面,组队参加省级体育赛事对展示师生的精神面貌、提升学校知名度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体育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体育专业建设也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会议决定,同意组队参加2015年7月在陇东学院举办的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会议希望参加甘肃省第三届大运会的全体教练员和运动员要继续发扬团结奋斗、刻苦训练的优良作风,争取竞赛成绩好于上届。

会议听取了后勤管理处关于《兰州城市学院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办法》有关事宜的汇报。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兰州城市学院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办法》,会后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全校尽快组织实施。会议强调,住房是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教职工最为关注的热点,在新建教师公寓分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学校的分配办法分房,对出现的问题分房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教职员工切实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会议还对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召开相关工作、学校近期工作以及年度考核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