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告父欠款12年法院判其双倍偿还

03.09.2015  03:44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杜发超记者哈丽娜)9月2日记者从天水市秦安县人民法院获悉,一对父子因3万余元的经济纠纷对簿公堂,展开了长达12年的拉锯战。后在法官的劝说及执行下,父亲向儿子支付了欠款及加倍的迟延履行金共计6万余元。

    据法官介绍,12年前,秦安县的刘某为某供销社负责人,其子小刘为该供销社员工。1996年,刘某将供销社一分店移交小刘经营管理,后又收回了分店管理权,父子俩因盘点移交货物货款时发生经济纠纷,小刘一气之下将欠钱的父亲诉至法院。法官经调查后对双方多次调解未果,最终依法判决刘某十日内一次性向儿子给付欠款及案件受理费共3万余元。然而,刘某并未执行判决,一场长达十余年的执行拉锯战一直持续,造成双方矛盾较深,执行工作难以进行。

    后经执行合议庭一致同意,今年8月27日,法院依法对刘某进行司法拘留15天,并敦促刘某及其家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法官反复释法说理,最终刘某家属履行了欠款,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共计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