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还不能把PPP模式变成一种新的投资整体方式

30.07.2016  04:34

 

记者宋璟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发改委副主任张勇今天表示,发改委现在和财政部共同推进PPP模式,这种模式只是我们投资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还不能把PPP模式变成一种新的投资整体方式,只是改革创新过程中推进的一种方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介绍《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勇表示,PPP模式最近叫得比较响,经常见到这个词,包括媒体、网络上。张勇解释,我国改革开放这30多年,在投资领域一直伴随着PPP模式的发展。改革开放初期,整个国家还不富裕。但要改革开放,要更快发展,就需要引进外资,

需要更好地改善基础设施包括一些基础产业,比如能源的供给。这种情况下,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就是从PPP找出路,当时叫BOT,那会儿合资的对象最早是港资、外资,他们来做电场、修道路、建桥梁。政府承诺收费公路允许你收多少年的费,然后把项目还给政府。这实际上就是PPP的模式,当时叫BOT或者BT,民营企业从90年代开始。最近福建有一个90年代民营企业建的桥,按照约定到期,今年已经交还给政府了。现在PPP里又说有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就是刚才讲的,很多是允许你经营、允许你收费,最后要把它交还给政府,用约定方式结束项目,实际上特许经营搞了很多年了。

张勇指出,现在PPP发展加快,社会资本的充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领域也在不断地拓宽。特别是在社会事业领域,包括养老、医院,这种领域本来是政府需要建的,政府短期内资金有一些问题或者觉得用社会资本来建,它的管理和效益更能体现出来。在这些领域也有一个约定,但不是特许,不是允许你收费,而是你建成、你经营,政府每年按照约定给你预算内的资金补助。发改委现在和财政部共同推进PPP模式,这种模式只是投资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还不能把PPP模式变成一种新的投资整体方式,只是改革创新过程中,推进的一种方式。

据悉,截止到2015年11月底,国家发改委公开推介的第一批1043个PPP项目中,已签约项目达到329个,占推介项目数量的比例为31.5%。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