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作出了重要部署。
《意见》指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意见》明确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公众受益、积极稳妥五项原则,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形成有效促进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PPP市场,着力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新建项目逐步增加使用PPP模式的比例。二是构建制度体系。明确实施管理框架,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完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三是规范项目实施。鼓励广泛采用PPP模式,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新建项目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证决策质量。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依法择优选择诚实守信的合作伙伴,合理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社会资本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履约能力。健全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四是构建政策保障。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建立联评联审机制,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方式,完善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做好金融服务。
《意见》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推广PPP模式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完善体制机制。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规划指导、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统筹内部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整合专门力量,承担PPP模式推广职责,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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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鼓励地方运用PPP模式推进公租房投资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2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效率,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于近日印发《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鼓励地方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通知指出,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消化库存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改善住房保障服务,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明确了包括财政政策、税费政策、土地政策、收购政策、融资政策等在内的政府支持PPP模式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体系,要求各地区从2015年开始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PPP模式试点和实施工作。
通知规定,运用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是政府选择社会资本组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政府签订合同,负责承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任务,在合同期内通过“承租人支付租金”及必要的“政府政策支持”获得合理投资回报,依法承担相应的风险。政府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定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质量监管。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终结,并按合同约定作后续处理。政府对项目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提供担保或承诺。通知规定,运用PPP模式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必须纳入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项目规划所在区域交通便利,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数量稳定,保障对象按市场租金水平向项目公司缴纳住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