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3236”模式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05.01.2015  18:3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分级诊疗的工作部署,合理调配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促进城市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形成“固定、有序、紧密”的多点执业联系关系,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切实解决群众就近就医和“看病贵”问题,近期,张掖市卫生局研究制定了《张掖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全市统一执行“3236”的分级诊疗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3” 即签订“3个协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签订分级诊疗服务协议,医疗机构与相关科室签订分级诊疗服务协议、相关科室与医务人员签订分级诊疗服务协议,明确责任措施,层层落实到人。 “2” 即医疗机构向前来就诊的所有参合患者每人发放“致参合农民的一封信”(参考内容见附件3)、“新农合就诊患者须知”两份材料。 “3” 即落实“3项制度”制度:首诊告知制度、病种确认制度、参合农民签字选择制度。 首诊告知制度 :要求首诊医生明白无误、细致耐心地向参合患者告知和解释分级诊疗政策、新农合补偿流程及补偿标准,帮助参合患者认知分级诊疗的好处,使其主动接受分级诊疗的管理规定。 病种确认制度 :首诊医生接诊患者后,向本机构分级诊疗病种确认小组提出首诊意见,由病种确认小组复核确认是否为分级诊疗病种,经小组成员及组长签字后交首诊医生。 参合农民签字选择制度: 首诊医生向患者告知本机构确认的诊断病种、提出相关诊疗意见,并详细告知相关补偿规定,在充分征求患者意见的基础上请患者签字选择相关诊疗措施。对于符合分级诊疗的病种,积极宣传引导患者接受分级诊疗。 “6” 即执行6项措施:工作进展每月通报措施、监督举报措施、医疗机构公开承诺措施、医疗机构奖惩措施、医务人员公开承诺措施、医务人员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