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开展扶贫救困公益活动

19.01.2016  13:23

        “亲爱的青年干警们,作为有责任感、有担当的80后、90后,我们应当行动起来了。让我们伸出双手,以爱的名义,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让母女三人的这个冬季因为有我们,而不再寒冷。” 1月13日,榆中县检察院的青年干警们收到了一份标题为《请伸出你的手,以爱的名义》的倡议书。
      倡议书中所提到的这个家庭就是榆中县检察院帮扶村——仁和村的一户生活极其艰苦的人家。失去丈夫的王保兰独自抚养两个读书的孩子。由于缺少劳力,家庭负担沉重,直到现在王保兰一家三口还挤在两口破旧的窑洞中,生存条件极其艰苦。去年10月份,该院检察长曹玉梁在走访帮扶户时,了解到这个家庭的特殊情况,已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减免了两个孩子的学杂费,同时为王保兰家争取了1万多元的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并联系了几家爱心企业于2016年开春资助王保兰家建起砖瓦房。

      自从榆中县检察院内网于2015年12月8日报道了这一消息后,该院青年干警们就再也坐不住了,大家一方面被院党组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所感动,另一方面,在院党组的精神感召下,大家纷纷表示,单位通过组织的力量为王保兰解决了住房的大问题,我们也要通过自己的力量,向王保兰一家伸出温暖的双手,让她们一家人感受到来自检察干警的爱心。大家纷纷慷慨解囊,一些因公外出的干警,也都委托捐款,仅一天时间就筹集了募捐款2250元,过冬衣物十余件,台式电脑一台。2016年1月18日,在曹玉梁的带领下,青年干警代表驱车两个小时前往仁和村王保兰的家中,亲自将募捐款、电脑、衣物以及米、面、油,鸡蛋等生活物资送到王保兰的手上,带去了检察人的问候和温暖。

      此项活动以“小善大爱,高尚人生”为宗旨,本着“尊重自愿,多捐不限,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的原则,通过实际行动唤起青年干警们的社会责任感,让每一位青年干警发自内心的想要成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有担当的青年一代,让干警们在爱心奉献中将善心、善举具体化,让每名干警将爱心公益事业作为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在奉献自己的同时也体会到关爱他人的幸福。正如大家在这次活动中经常说到的一句话“真正的善良,不是眼泪,而是伸过去的一双充满爱的手。”大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十二字”机关风尚,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次活动不仅弘扬传统,传递爱心,更彰显了检察干警们情系陇原大地,心系人民的高尚情怀。通过这次活动,每一位榆检人都被公益事业的力量所感动,善意不分大小,只要我们坚持将小爱心汇聚成大温暖,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