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贫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11.12.2014  15:13

  12月9日,榆中县召开全县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会议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确定建立“榆中县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制度,创新了榆中县的社会救助方式,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开了“方便门”。

  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近年来,榆中县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救助范围不断拓展。今年以来,对7个乡镇21个村的农村低保进行复核整改,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183户383人。截止目前,全县享受城市低保对象有2082户4668人,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4317户43604人。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城市低保由月人均306元提高至352元,农村低保由年人均1920元提高至2310元。截止目前,已发放城乡低保金7442.4927万元。

  同时,榆中县创新救助方式,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和临时救助制度,2014年救助了60位新入学的困难大学生,人均200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673万元,极大地解决了19303户73355人受灾群众的生活和生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