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酒店炮声隆楼上住户受不了

05.08.2014  04:02

    兰州晚报讯(记者华晓婧实习生黄文盈王虎)“楼下酒店顾客燃放鞭炮,马路对面都听得到噼里啪啦响,小孩子被吓得够呛。”8月4日,市民冯女士向本报反映:民主东路“狗不理大酒店”里,总有摆酒席的宾客燃放鞭炮,次数多、数量多、噪音响,火药味浓,楼上住户根本不敢开窗户。

    居民:火药味弥漫不敢开窗

    据了解,冯女士住在中铁西北院的家属院4楼,该幢楼共9层,每当酒店外有客人放鞭炮时,小孩子常常被吓哭。据了解,酒店宾客一般在中午11点左右燃放鞭炮,平时少,周末多。起初放30厘米长的鞭炮,后来放1米多长的,上周六,她竟看到了3米多长的鞭炮,一些鞭炮屑还会落在住户的窗台上。

    “前几日,兰州天气炎热,我们却因火药味弥漫而不敢开窗,办红白喜事时,攀比现象比较严重、对‘蓝天工程’是一种损害,也不环保。”附近住户称。

    酒店:会劝客人少放鞭炮

    随后,记者联系了狗不理大酒店前台,大堂经理说:“我们酒店开门做生意,不让放鞭炮,影响婚宴,客人不满意就不买单,这个我们也承担不了。”他还告诉记者,今后会尽量劝说宾客不放鞭炮——“我们会要求客人不放鞭炮,或者尽量少放,有些客人也是会听的。如果一定要放的,就让他们在离住户远一点的马路下边放,放完后,就清扫了。”民警:未经允许不能放鞭炮

    记者查询《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时发现,其中第二条明文规定:本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城区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第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公安部门可以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对此,记者询问了城建服务热线与民情通服务热线,他们均说明在实地走访核实之后,会给予相应的处理方案。随后民警也赶到“狗不理大酒店”,对酒店工作人员就宾客燃放爆竹的行为给予了引导、劝说,希望工作人员在宾客前来预订时就提前告知,我市任何地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