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林业局召开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评审会

10.03.2016  09:33
    3月8日,酒泉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评审会。由市生态公益林管理、资源管理、造林绿化、计划财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县(市、区)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县(市、区)生态公益林工作主管领导、公益林管理单位负责人及编制单位代表共31人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各县(市、区)2015年度公益林保护管理情况和2016年度公益林管护、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汇报后,评审组按照《甘肃省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和《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县(市、区)2016年公益林保护管理、年度建设项目、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逐项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各申报单位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实施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林业局审批。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是规范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益林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的基础,更是公益林建设管理和各级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度,是加强生态公益林资源管护,强化补偿资金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的重要手段。将有效地促进我市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酒泉市林业局生态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