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棚改政策变成发展机遇——甘肃省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支持我省棚户区改造综述
原标题:把棚改政策变成发展机遇——省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支持我省棚户区改造综述
8月28日,兰州西固区东川镇住了几十年棚户区的老李一家喜迁新居,住进了一个名叫“四十佳园”的小区。看着宽敞明亮的新家,老李高兴地说:“真没想过这辈子能住进新楼房,更没想到能搬得这么快,能住得这么利索!”
2014年以来,依托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棚改专项贷款支持,兰州市投资46亿元,对西固区新城镇、东川镇棚户区进行整体改造。按照计划,此次改造总面积达到537亩,安置拆迁户4549户,并配套建设社区服务医疗用房、九年一贯制学校等设施,修建约1.8公里道路。至今已完成2312户征拆,其中货币安置143户,现房安置1869套。老李一家人和其他1381户选择了现房安置,告别了过去“烧煤炉、上公厕”的棚户区生活,一同在四十佳园小区开启了高楼里的新“邻居时代”。
东川镇的这一棚改景象,只是我省各地紧锣密鼓推进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也是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积极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大规模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结果。
吹响“冲锋号”,全力服务国家战略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棚户区往往位于城市中商业开发价值低的地段,改造工作面临着征收拆迁难度高,缺乏大额、长期、持续资金支持等难题。
2014年4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会议决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这次会议,赋予了国家开发银行新的历史重任,也吹响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冲锋号”。在总行统一部署下,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结合甘肃实际,第一时间投入了这场攻坚战。2014年4月1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结束仅一周后,就向兰州市桃树坪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放贷款9280万元,打响了甘肃棚改攻坚战的第一枪。
制度先行,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之路
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把棚户区改造这一好事办好?
对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来说,这是一项没有任何经验可循的工作,也是前所未有的一个挑战。不退缩、不避难,该行紧紧围绕国家政策这一核心和总行部署,把棚改作为惠民生、扩内需、保持经济合理增速的民心工程和调结构、增活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改革工程,探索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融资模式。
在管理机制方面,该行推动建立了“政府政策主导、专门机构实施、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此,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全省棚改协调领导小组,将相关部门和领域的资源及力量整合在一起,全力推动棚改工作;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分别制定发布了《甘肃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棚改项目审核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同时,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多次派专人赴全省各市州、县,就棚改政策、融资要求、办理流程等对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进行现场培训,对各地关于棚改项目融资中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确保项目实施有序、贷款投向合规、资金使用高效,切实发挥棚改暖民心、惠民生的作用。
在融资模式方面,该行按照国务院及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有关政策要求,立足于甘肃省情设计了“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贷统还”的省级平台统贷模式,积极协调并确定甘肃省扶贫开发和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省统一贷款平台,为全省棚改建设加码提速提供有力保障;各市、县政府作为当地棚改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也确定各自的统一用款、还款的子平台。除此之外,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组织专人深入开展调研,通过精心设计方案、反复论证成型,积极探索工矿企业直贷、政府购买服务等棚改融资新模式。其中,该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向会宁县棚改项目授信1.9亿元,向兰石集团棚改项目授信8亿元、发放贷款3亿元,在落实新预算法、执行政务债务管理新规及推进市场化棚改路子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牵住“牛鼻子”,将棚改变为政策机遇
8月中旬,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要依托开发性金融支持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并明确了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城镇棚户区及城乡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个“三年计划”。计划提出,2015-2017年全省改造城镇棚户区32.85万户,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42万户;2017年设市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87%、95%。
为了实施好这一计划,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目前已搭建起快速审批通道,为全省棚改项目提供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的中长期贷款,执行利率低至4.245%,并向省级统贷棚改项目提供贷款期限最长可达9年的软贷款充当项目资本金。同时,针对我省实际,该行在国务院及开发银行总行政策范围内不断拓宽覆盖面,将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都纳入了国家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范围内。其中,棚户区征地拆迁、土地平整,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及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都纳入了支持范围之内。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方笑明认为,这仅仅是一个开局,今后还有很多硬仗要打。他说:“甘肃是一个西部欠发达省份,财政收入总体较弱,资金供给是棚改工程推进中的关键难题。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牢抓好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实现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的有效结合。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延伸项目覆盖范围,在专项资金总盘子里为甘肃争取更大信贷规模,搭配软贷款、中长期贷款,用足用活用好棚改专项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使棚户区改造真正成为改善城市规划建设、拉动全省投资增长、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机遇。”
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已经向全省累计承诺棚改贷款634亿元,贷款承诺覆盖甘南以外13个市州;配套各市州征拆安置实施进度,在全省累计发放棚改贷款超过210亿元,其中1月-8月已经实现贷款发放109亿元,贷款发放覆盖嘉峪关、甘南以外12个市州,为各地棚改工程实施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记者 杨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