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完成2015年棚改任务 今年计划开工改造十三万户
“过去这里全部是高矮不一的民房,没有公厕,没有暖气,更没有上下水。”家住五泉南路的李女士所说的“过去”已经成为历史,如今这里矗立着5幢崭新的高层,近600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质的改善。
这是我省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改善民生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78万套(户)、开工率为100%,基本建成棚改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8.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为145.6%,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82万户、21.56万人,发放补贴资金1.297亿元,其中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9万户,占年度计划的103.6%。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327.6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100.1%,占全省房地产年度开发投资768亿元的43%,为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我省明确将棚户区改造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加快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安置住房建设等关键环节推进实施。2016年全省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3.07万户、基本建成历年结转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5.76万套(户)。后续将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货币化安置方式和管理机制,通过货币补偿、政府搭桥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政府统一组织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实现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去库存的目标。今年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要力争达到50%以上,存量商品房库存大的市县货币化安置率要力争达到80%以上。
另外,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停止公共租赁住房新建计划,重点确保“十二五”期间新建的公租房全部分配入住。2007-2015年,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43.87万套。目前,已分配入住29.92万套,分配入住率为68.2%。省建设厅要求,要加快公租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和有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新市民以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给予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