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棚户区改造4年内完成

03.07.2014  11:06

  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从今年开始,兰州市将用4年时间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这是7月2日从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据调查,兰州市现有各类棚户区住户91992户,其中近郊四区85257户,约占全市总量的92.6%。

  根据计划,兰州市将按照“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疏解城市密度,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的要求,从2014年至2017年间分步实施对所有棚户区的改造。改造重点围绕北滨河路沿线、铁路沿线,以及桃树坪、东岗片区等“两线、六坪、七片区”展开,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城乡接合部改造、大企业成片旧房区改造一体化推进。

  为了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兰州市今年出台《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并确定由各县区和兰州新区、高新区作为改造主体,近日兰州市还召开会议专题确定了82个改造项目,对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目前,通过积极沟通衔接,兰州市已申请到212亿元的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用于棚户区改造。同时,为有效破解棚户区改造难题,兰州市政府对改造范围、建设标准、优惠政策等都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记者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