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公益诉讼督导组对全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督导调研
8月8日,高检院公益诉讼督导组一行3人来省院就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督导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全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在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雷,民事检察处处长陈冰如,行政检察处处长樊伟,兰州、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市院民行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议由省院行政检察处处长樊伟主持。
座谈会上,省院民事检察处处长陈冰如介绍了全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共摸排各类案件线索5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8件,其中主要涉及林业部门11件,环保部门10件,国土部门7件;行政机关在回复期内整改32件,因行政机关未整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法院审理后当庭判决胜诉1件。同时,陈冰如还介绍了省院印发的《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院反渎局制定的《关于开展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意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谈了我省民行部门下一步工作计划。兰州、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市院民行处负责人也就本地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督导组组长、高检院民行厅行政检察二处处长徐全兵对全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传达了高检院党组和张雪樵副检察长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后,徐全兵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祁连山所涉地区检察机关要对先期掌握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尤其是涉及到省国土厅、环保厅、发改委、林业局等省直单位的违法行政行为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突出重点,认真办理一批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建设运行水电设施、企业偷排偷放、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大案要案;三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省院、市院和基层院民行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相互联动,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高检院民行厅请示汇报。
徐雷专委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高检院民行厅专门组成工作组对我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充分体现了高检院民行厅领导对我省民行工作一贯的重视与支持。督导组就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作的指示,突出问题导向,直面症结所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省检察机关及时办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理顺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找准了工作发力点。
徐雷专委强调,省院民行部门及祁连山所涉地区民行部门务必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高检院党组和张雪樵副检察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指示,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声。
8月9日,督导组赴天祝继续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