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工商局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门店

30.12.2016  02:07
   

近日,永昌县工商局接到一起因烟花爆竹硫磺味气体污染和噪声严重扰民的信访投诉,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门店进行专项检查。

县局对新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只有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才予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的经营者,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坚决取缔无证照烟花爆竹经营店,严查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擅自向无证照烟花爆竹经营店批发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经营行为,严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包装标示不全的烟花爆竹,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向烟花爆竹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并要求经营者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

      截至目前,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户,发放《购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实名登记册》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