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铮副局长带队组成全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第三督查组对嘉峪关、酒泉等市开展督查工作

26.01.2015  16:43

2015年1月20日至25日,由省核安全局肖铮副局长带队,联合省公安厅、省卫计委有关人员,组成了全省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第三督查组,对嘉峪关、酒泉等市及甘肃矿区的8家核技术应用单位的放射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此次重点对8家核技术应用单位的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深入现场对各核技术应用单位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和规章制度里落实情况进行查看,并查阅有关资料,做了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和整改建议。督查组在检查中还适时对新《环保法》和我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宣贯。肖铮副局长要求有关核技术应用单位要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在加强培训上下功夫,要加强对《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到依法管理。

从督查组督察情况看,酒泉、嘉峪关及矿区环保局对专项检查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14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均进行了自查;环保、公安和卫生三部门在各辖区按照分工内相互配合;专项检查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