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15.06.2016  22:20

      法律文书公开是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自案件信息公开全面上线运行以来,嘉峪关市检察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及省院有关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一是构建运行工作机制,解决组织协调问题。第一,建立领导机制。市院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各项办案工作中,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片抓、各部门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第二,规范工作标准。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精神,市院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印发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公开法律文书的范围、程序、方式等,并按照“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第三,加强内部协调。市院案管办与各相关业务部门,形成定期协调沟通机制,研究解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搜集、分析研判发布内容中潜在的舆情风险、收集意见建议,妥善应对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规范及时。第一,加强督促检查。案管部门信息公开管理员坚持每周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照检查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否及时公开,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法律文书,立即督促提醒相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确保公开及时。第二,强化指导。案管部门每周对两级院办案部门上网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以及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情况进行巡查,对该公开而未公开、不应公开而公开、公开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加以指导,督促改进,确保公开规范。第三,定期通报。为有效地促进办案人员公开案件的主动性,市院坚持每月对公开法律文书的数量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挂至内网平台,督促办案人员提高认识,规范操作,确保文书公开工作平稳运行。
      三是注重利用工作平台,提升文书公开质量。首先,充分利用现有的互联网优势资源、工作微信群、内网腾讯通工作群,加强与上级院之间的纵向沟通以及兄弟院之间的横向协调,相互交流经验、解答问题,及时解决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稳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多渠道向业务部门宣传法律文书公开后给业务工作带来的变化及影响,全方位了解业务部门对工作的需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不断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量。最后,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利用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现场展示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成果,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有力地促进规范司法,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