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检查平凉市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工作

27.06.2014  16:58

6月23-25日,省环保厅副厅长董光国带领检查组,对我市上半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我市庄浪、华亭、崇信、灵台、泾川、崆峒6个县(区)和平凉工业园区,对18个重点环保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相关工作资料进行了查阅。6月25日上午,检查组召开了新《环境保护法》宣讲暨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检查(平凉)汇报反馈会议,省环境监察局局长张志宏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宣讲,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上半年环保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检查组反馈了检查情况。市政府副市长杨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王康宁,市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环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市环境监察支队全体职工,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相关重点企业负责人共110多人参加了会议。

检查组认为,我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配合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市、县(区)领导高度重视。 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工作;2013年平凉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就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二是环保投入力度大。 上半年,全市环保投资累计达到3.58亿元,市、县财政为环保部门预算安排专项经费420万元,确保了环保执法和重点工作正常开展,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是重点减排项目进展良好。 95个重点减排项目按照既定的进度推进,16个工程减排项目中个别项目完成待验收,13个管理减排项目能够发挥减排效益,3个结构减排项目己提前完成,62个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有24个己开工建设。列入目标责任书的平凉发电有限公司6台机组的除尘改造工程己基本完成。 四是环境执法力度大。 上半年,共出动监察人员1558人(次),检查企业196家,共704家(次),排查饮用水源地26个,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244个、环境管理问题289个。执法出动人员数、发现问题数、罚款金额数和约谈企业数、责令停产数均超过了往年同期数量。 五是对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政策培训力度大。 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举办了演讲大赛、大型纪念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制作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展版,发放了各类资料和手册3.2万份。同时,举办培训会议10期,培训市县(区)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业务骨干537人,培训力度大。

检查组指出,平凉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就从目前工作要求和形势来看,还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平凉项目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在项目的申报方面要认真把握,注重项目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环保效益,注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二是还有一些重点工作和项目的进度较慢,需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特别是排污许可证发放任务艰巨,明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后,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排放污染物,目前全市仅发放28户,进展较慢,要采取有效措施迎头赶上。三是环境监管措施需要再强化,要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要建立与司法部门联动机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检查组要求, 一要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地表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都是列入国家和省上责任书考核的重要指标,不得含糊,特别是今年平凉城区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主要PM10超标,要认真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企业都有责任和义务,在各自工作领域和管辖范围内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二要确保环境安全。 平凉地处陇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环境风险压力很大,市政府和各部门、各相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发生任何环境安全问题。特别是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一定要提高认识,不能把危险废物当成一般废物来处置,按照法律规定,违法转移3吨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确保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项目按时完成。 要加快省、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列入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全面按期完成。

检查组指出,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事,保护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要切实落实企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把外部成本内部化,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从生产环节减少污染;要严格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和省政府颁布的《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总体责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特别要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线。(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