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检查农村能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05.09.2016  19:06

  9月2日,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志斌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来到永登县检查我市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仁参加。

  检查组先后深入永登县龙泉寺镇河西村万荣养猪场大型沼气工程、柳树乡黑城村沼气进棚入园项目,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情况。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兰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兰州市在实施《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基层群众对农村能源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加快转型升级,要大力推广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循环利用,让新能源在发展“高原夏菜”和打造“兰州蓝”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加快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促进农村能源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多方筹资,有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村能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