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检方以案释法 吁民众不做女童性侵案“旁观者”
中新网兰州11月28日电 (王丹群 唐雪彦)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在近期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以案释法”,呼吁社会民众不做女童性侵案的“旁观者”。
城关检方“以案释法”讲述,现年57岁的兰州某厂退休职工杨某某,退休后常去楼下的打字复印店。2017年7月2日17时许,杨某某在该复印店将老板13岁的女儿李某某骗至僻静巷道内进行猥亵行为。事发后,李某某不敢独自在家或外出,原本活泼开朗的她变得不苟言笑,其父母为了孩子的日后生活和学习举家迁往外地。
城关检方称,该案中,杨某某利用“经常光顾复印店,李某某对其信任的熟人身份,及小女孩年少自我保护意识差的机会,在光天化日下公然实施猥亵行为”。
据城关区检察院未检部介绍,从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分析来看,犯罪嫌疑人大都属于熟人和成年人作案,比如邻居、租客,甚至代课老师等,熟悉的人往往会利用未成年人信任、放松警惕的心理实施犯罪。而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女童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心智不成熟,认知能力有限,自身保护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弱,对身体隐私部位认识不清、不懂拒绝他人的非正常关爱举动,致使性侵犯罪得逞,并由猥亵到强奸,由一两次到更多次,对女童不仅造成身体的伤害,对其心理造成的创伤更会波及一生。
对此,城关区检方结合办案,发出建议: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从小要告诉孩子自身身体被内衣内裤遮挡的部位是隐私部位,外人、包括亲属长辈、邻居熟人、老师同学及陌生人都不能触摸侵犯,让孩子从小养成对自己身体隐私部位的保护意识。同时,幼儿园、小学应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讲解,教育孩子们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避开荒僻和陌生地方,如有人跟踪、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大声呼叫;在外不接受陌生人给予的食品和饮料,让孩子知道哪些行为是对自己的侵害;受到侵害时要敢于说不、勇敢反抗,事后及时寻求家长或老师的帮助,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城关区检方还提出,在学校的法治讲座中,要有针对家长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相关课程,在保护案件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强调罪犯的典型特征、与被害人的关系、什么样的孩子最容易受到侵害,增加家长的危机意识以及警觉意识,并削弱家长的顾虑,在发现子女被性侵后及时报案,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城关检方呼吁民众,如果看到或者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举报,让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