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依法行使检察权

31.12.2015  10:40

  原标题:省检察院: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依法行使检察权

  王瑞成 邓红莲

  “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行动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深入查摆、全面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

  坚持四查深入查摆问题

  省检察院把执法办案中容易发生的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纪律和规定不严格、违规插手经济活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坚持上下联动、内外结合,人人参与、全面查摆,通过“四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坚持一案一表全面查。按照“一案一表一填报”要求,组织全省各级检察院对2013年至2015年3月办理的82208件案件开展了拉网式自查,从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权利告知、执行纪律等关键环节入手,深入查找问题,撰写自查报告。

  紧扣重点专项查。紧扣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监管、当事人及律师权利保障等问题多发易发环节,先后组成6个督查组,深入12个市级检察院和34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问题查全查透、不走形式。

  严把关口回头查。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自查基础上,省检察院先后成立9个工作组,对17个市级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机关7个重点办案部门查摆情况开展抽查,防止“层层减压”和“灯下黑”,并公开通报抽查情况,消除查摆死角和盲区。

  敞开大门广泛查。在查摆过程中,还坚持开门整治,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各界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向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省政协等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40份,征集意见建议28条。

  建立三个清单明确整治方向

  在全面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省检察院组织人员逐条逐级认真汇总,从思想理念、规范意识、司法能力、工作作风、制度机制和内部监督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并建立三个清单,明确问题原因、整治方向和工作措施。

  结合自查、抽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向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经过系统梳理,归纳出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89条,建立了《问题清单》。问题清单全面反映了查摆出问题的分类情况及其来源,以及各级院、各部门和各条线在某类问题上所占比例情况,为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供了依据。

  针对查摆出来的每一个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部门,建立了《整改清单》,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方向、工作措施及时限要求。

  针对问题清单中的31条问题,省检察院出台了21项制度规范,并对40余项进行了修订。还组织各部门对建院以来344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了《规范清单》,着力构建了科学、务实、管用的检察权运行制度体系。

  狠抓整改确保依法规范用权

  按照整改方案和清单中提出的具体要求,省检察院坚持多措并举,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举办主题演讲比赛、邀请名师专题讲座、举行宪法日宣誓活动、参加“三严三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措施,引导检察人员增强规范用权的自觉性,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

  坚持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销号制度,逐项抓好整改,并从当下每一个案件做起,即知即改,着力规范,切实解决一些规章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坚决杜绝规避执行、变通执行现象,切实将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之中。

  加强监督制约,坚持把执纪监督融入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建立了纠正违纪违法通知制度和违纪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案件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办案期限、涉案财物移送和处理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制约;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倒逼规范司法。12月15日,举办了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新闻媒体及微博粉丝代表共40余人参加,“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和监督检察工作,受到了普遍好评。

  此外,还对全省办案专门场所建设和专门设备达标情况进行摸底,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加强办案信息化建设,为规范司法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