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开发利用档案给检察工作带来新变化

22.10.2014  18:28

  中国兰州网10月22日消息  “请输入用户名密码”、“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查询”……酒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郭红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轻点鼠标,按照省检察院档案员的指令登录内网档案信息查询平台,顺利地查询到了相关案件信息,她高兴地说:“真是太方便了!”这是省检察院开发利用档案为检察工作带来的一个新变化。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档案室111个,档案库房面积8413平方米,档案专用计算机181台,服务器9台,扫描仪173台,防磁柜106台;库藏文书档案34.7万余件,诉讼档案52.7万余卷,会计、基建、技术档案4.19万卷,录音录像光盘4940盘,照片2.97万张;全部安装使用“甘肃省检察机关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配备率达100%,档案扫描覆盖率达35.6%。

   规范化建设成就开发利用好基础

  《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借阅利用管理办法》《档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走进省检察院的档案室,一项项工作制度在墙上格外醒目。“对我们档案工作者来说,这是无声的提醒和宣传,告诫我们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该院档案科负责人张生斌如是说。

  据了解,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别针对以往部门立卷质量效率不高、档案交接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建立了档案收集归档、档案工作定期通报等制度规范,要求每年第一季度,机关各部门及时将本部门上年度诉讼和文书档案全部按规定装订扫描归档,确保当年结案归档率达到100%。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000余万元,为档案室配发了档案专用高速扫描仪,购置了蓝光存储、光盘库、高性能计算机等设备。档案库房均安装了防火门、监控探头及气溶灭火装置,档案“八防”措施到位,配套建设了阅档室、档案办公室,实现了“三室”分开,档案室工作环境和硬件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可以满足未来30年的存放需要。

   信息化建设打造开发利用好平台

  据悉,省检察院在不断加强档案基础建设的同时,将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院按照“由近及远”、“先重后轻”的原则,优先数字化保管期限长、价值高的档案,分步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采取集中式数据库模式,在省院统一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全部档案目录数据库,将全省检察机关录入的机读目录120.69余万条,以及扫描档案1128.7余万页全部纳入该系统,依托检察专网,供全省各级院共享,在实现数据集中存储、集中管理的同时,极大地节约了建设成本。目前,省、市、县(区)三级检察机关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建立,干警可随时通过检察专网计算机进行实时在线归档、查询和管理,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