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去年以来全省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

24.06.2020  09:26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

   中国甘肃网6月23日讯 (本网记者 宋芳科 文/图)6月23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相关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6434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逮捕数的15.65%;共起诉毒品犯罪案件  7608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起诉数的8.36%。其中2019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460人,起诉2737人,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3.94%和7.61%。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表示,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2017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毒品犯罪案件18件18人,立案后起诉9件13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70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人;纠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92人次,纠正遗漏同案犯70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件次,已纠正16件次。

  与此同时,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监督。一批因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甚至无罪的案件得到依法纠正,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2017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43件,已改判13件,发回重审10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16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对1人由无罪改判为有罪,如省检察院对马某某等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提出抗诉,法院对马某某由免于刑事处罚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次,已纠正3件次。

  据介绍,去年内设机构改革后,甘肃省检察院明确第二检察部(即重罪检察部)作为承担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及对下指导的责任部门,同时初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办案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以适应当前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需要。

  据统计,2017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5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件33人。强化审前过滤,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审查关,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姑息迁就,防止“带病”起诉。2017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66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批捕528人,因不构成犯罪不批捕45人,因调查后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2人;共不起诉190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159人,因没有犯罪事实不起诉9人。